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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免费筛查,一次检查详细了解眼底情况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免费筛查活动

一次检查,详实了解眼底状况


如果您符合以下情况

1、诊断为I型或II型糖尿病

2、未接受过眼底激光治疗

3、近期血糖控制良好(糖化血红蛋白10以下)


欢迎报名参加筛查

疫情期间采取预约制

仅接待预约报名的患者



检查内容

1

视力、验光:

检查眼睛是否有近视、远视及散光

2

眼压:

测量眼球内压力,是筛查青光眼的重要手段

3

裂隙灯:

详细检查眼睛结构,包括有无白内障及严重程度,并根据您的检查结果给出指导意见

4

散瞳眼底检查:

由眼底病医生全方位检查眼底,筛查有无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5

眼底照相:

客观详细记录是否有视网膜病变,包括视网膜萎缩、裂孔、眼底出血、黄斑病变和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所有检查免费*

*结果当天出具报告*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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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糖尿病患者王大爷今年60岁,患有糖尿病20年了,最近发现眼睛看东西越来越模糊,初始以为是老花眼没有注意,去了当地医院就诊时发现眼底出血,确诊为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俗称糖网病)


● 病例中王大爷确诊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它是由于长期高血糖的毒性作用,破坏了视网膜血管,导致眼底出血和黄斑水肿引起视力下降,严重者会出现视网膜脱离,最后完全失明。糖尿病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糖尿病并发症。我国每10位糖尿病人中,就有4名并发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它已经成为成年人排名第一位致盲性眼病,杀伤力巨大。早期筛查,早期诊断和及时治疗,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失明





“糖网病”有什么症状


“糖网病”早期可能完全没有症状,不经过检查无法发现,随诊病情发展,慢慢会出现视物模糊,视物变形,眼前黑影甚至完全失明的症状,临床上很多患者往往会误认为自己是老花眼而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等到出现明显症状时已经是晚期。

正常视网膜

中期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晚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1

典型症状一:视力下降


根据病情严重程度以及黄斑是否受影响,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视力下降,眼睛像透过磨砂玻璃看东西,总是不清晰。

2

典型症状二:视野中出现黑影遮挡


当出现眼底出血时,由于出血遮挡,可出现眼前固定或者可以移动的黑影。

3

典型症状三:视物变形


当病变影响黄斑导致黄斑水肿时,出现视物变形的症状。





早发现早治疗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主要的治疗手段有三种:激光、眼内注射和玻璃体切除手术。医生会根据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采用一种或者联合多种治疗方法,个性化制定治疗方案。治疗的最终目标是:控制病情发展,保留有用生活视力。


1

激光治疗


通过激光治疗,破坏已经形成的视网膜新生血管和无灌注区,避免新生血管引起严重并发症,保留黄斑中心有用视力。激光治疗一般在门诊分3-4次进行,每次约10分钟。

2

注射治疗


简单来说,玻璃体腔注射治疗就是往眼睛里注射消除新生血管和黄斑水肿的药物,目的时控制病情发展,提高视力。目前该治疗药物已经进入医保目录,符合条件的患者可以申请医保报销。

3

手术治疗


玻璃体切除手术是严重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有效治疗方法,通过手术可以清除病变的玻璃体,切除眼内增殖和复位脱离的视网膜,术中配合激光治疗,严重的患者需要填充硅油,治疗目的是为了恢复部分有用视力。目前,微创玻璃体切除手术已经实现了手术切口不缝针,手术伤口恢复较快。




专家建议


对于糖网病进展的预防,首先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是控制全身因素,包括控制好血糖(糖化血红蛋白<7%)、血压(130/80mmHg)和血脂;其次是定期主动检查,及时接受适当的治疗。

同时,诊断为I型糖尿病患者,5年内需要检查眼底,诊断为II型糖尿病患者需要立即检查眼底,然后根据是否有糖网病及其严重程度,安排治疗和定期检查,避免失明。




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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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检查,详实了解眼底状况


如果您符合以下情况

1、诊断为I型或II型糖尿病

2、未接受过眼底激光治疗

3、近期血糖控制良好(糖化血红蛋白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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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视力、验光:

检查眼睛是否有近视、远视及散光

2

眼压:

测量眼球内压力,是筛查青光眼的重要手段

3

裂隙灯:

详细检查眼睛结构,包括有无白内障及严重程度,并根据您的检查结果给出指导意见

4

散瞳眼底检查:

由眼底病医生全方位检查眼底,筛查有无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5

眼底照相:

客观详细记录是否有视网膜病变,包括视网膜萎缩、裂孔、眼底出血、黄斑病变和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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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床研究中心---

---编辑:郭燕婷---

---审核:李涛---

---审定:张秀兰---


【新闻】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

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

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广东省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工作,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19﹞296号)要求,我厅定于2020年1月-2月开展我省人类遗传资源行政许可管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对省内有关单位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及研究开发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规范人类遗传资源相关活动的事中管理、事后跟踪,以查促管,关口前移,促进我省人类遗传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强化生物安全,为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

  开展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的行为主体,重点对曾受科技部行政处罚、开展活动较多、从事人类基因编辑和申报事项通过率较低的单位,以及2018年1-12月期间向科技部提交人类遗传资源行政审批申请的单位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1.依照法规开展工作情况: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文件情况。

  2.单位法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国际合作、出境等活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提供者知情同意的落实情况。

  3.获批项目的实施情况: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出境情况、国际合作知识产权分享与安排情况、剩余样品处置情况。

  4.是否存在应报未报或超出审批范围开展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的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时间

  1.单位自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相关单位(见附件1)组织对本单位人类遗传资源的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按照附件2规定格式于2020年1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nghaochao@gdlami.com,纸质版待审核后盖章提交到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

  2.检查组抽查。根据科技部检查要求及《条例》相关规定,我厅将会同省政府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拟定于1月10日至20日对省内人类遗传资源获批项目部分承担单位实施现场检查。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自查过程中,如发现未经申报或未取得批准开展涉及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相关活动,以及未按照批准内容和范围开展工作等情况,有关单位应立即停止相关活动,并在自查工作报告中如实反映。

  2.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人类遗传资源检查工作,对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报告进行认真核查和总结,确保提交内容真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厅提交自查报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浩潮020-84106870

         潘金春020-84106824

     邮箱:huanghaochao@gdlami.com

            (接收自查报告电子版)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风信路11号,

             邮编510663(接收自查报告原件)

    附件:1.提交自查报告单位名单(另行分发)

       2.人类遗传资源自查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