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中山眼科中心研究者发起类临床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临床研究的质量,更好的服务于我中心的临床研究工作者,根据国家的最新管理制度和要求,我中心于2020年6月30日印发《研究者发起类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主要针对本中心在岗人员发起的,不以产品注册上市为目的的临床研究,对立项管理、运行管理、经费管理等环节作出明确要求,从立项申报、伦理审核、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研究经费来源管理、质量管理、结题管理等方面加强对临床研究的全过程的监管,规范临床研究行为。
本办法已经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2020年第14次中心主任办公室审议通过,相关文件可通过OA下载,请中心各位研究者和研究工作人员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临床研究中心办公室陈老师、廖老师咨询(电话:020-66610720,邮箱:zoccrc@mail.sysu.edu.cn),临床研究中心将竭诚为广大研究者提供协助!
临床研究中心
中山眼科临床研究中心是国家药物临床研究试验机构、国家医疗器械临床研究机构、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所在地,为全院提供服务、管理、协调、培训的临床研究一站式平台。自2013年成立以来,已承接71个注册类临床试验,404个研究者发起非注册类临床研究项目(IIT),发表775篇临床研究论文,包括在自然(Nature)、美国医学会杂志(JAMA)、柳叶刀(LANCET)、PLOS Medicine、国际医学影像杂志(MIA)等国际顶级医学杂志发表多篇原创性临床研究论文及成果。已成为符合国际标准、具有专业临床研究团队、规范、高效的临床研究中心。
---来源:临床研究中心---
---编辑:郭燕婷---
---审核:陈 翔---
---审定:张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