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药监局连发干细胞政策文件规范行业发展
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8月21日联合发布我国首个《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48号文)和《干细胞制剂质量控制及临床前研究指导原则》(46号文),规范干细胞临床研究的机构资质和条件,明令禁止发布干细胞临床研究广告,限定多项措施保护受试患者的权益。
《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不得向受试患者收取干细胞临床研究相关费用,不得发布或变相发布干细胞临床研究广告。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必须遵循科学、规范、公开的原则,必须遵循伦理并充分保护受试者权益的原则。从事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医疗机构必须是三级甲等医院,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和开展相关研究的条件,具备处置干细胞研究可能遇到风险的能力。
在受试患者权益保护方面,《管理办法》规定干细胞临床研究人员必须用通俗、清晰、准确的言语告知供者和受试者所参与的干细胞临床研究的目的、意义和内容,以及预期收益和潜在风险,并在自愿原则下签署知情同意书,对风险较高的项目,研究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重点监管,并通过购买第三方保险,为受试者提供相应保障。如果受试者在干细胞临床研究过程中出现了严重不良事件,研究人员应当立刻停止临床研究。
(原文摘自转化医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