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指导思想
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规范临床研究工作、促进项目按计划开展、提高5010研究的质量为主要目的。同时,按照5010“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执行不好的项目进行动态调整。
二、评估范围
共计92个项目(见附件1)
第一组:肿瘤34项;
第二组:附一19项,二院11项,共30项;
第三组:三院14项,六院4项,眼科7项,口腔3项,共28项。
三、评估的形式及内容
1、评估形式:采取“会议评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会议评审”将邀请专家,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5010计划项目评估报告》进行材料评审;“现场检查”将邀请专家到现场查看相关的原始材料,并就会议评审发现的问题咨询项目负责人。现场检查在各附属医院进行(除外眼科、口腔、六院集中在北校区进行)。
2、评估内容:严格按照《5010计划项目评估指标体系》(2015年,见附件2)进行项目评分。重点检查依托单位经费配套以及对项目管理情况,项目实施的规范性与实施进展等。
3、分组:分三个组进行评估。原则上评估专家不参加本单位项目的评估检查。
四、具体安排
评估检查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周三)。
时间 | 工作安排 | 地点 |
上午09:00-12:00 | 评阅评估材料 | 肿瘤医院、一院、二院、三院安排评估会场,口腔、眼科、六院评估会场在北校区科技楼第三讨论室 |
上午13:00-15:30 | 现场检查提问 | |
下午15:30-17:00 | 填写评估表 |
五、现场检查的项目
现场检查的项目主要包括:
任务合同书、合作协议书、伦理批件、患者病历、CRF表、知情同意书、病例筛选入组记录表、各项SOP、数据库、依托单位历次对项目检查与管理情况原始材料(如检查通知、检查组名单、检查意见及改进情况)、临床试验小组自查原始材料(如自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改进情况等)、课题组工作会议记录和人员签到表、研究助理聘任合同书、试验项目注册号及注册页面打印件等。
六、对一些问题的解释
1、“核心指标”为一票否决指标,只要其中一个指标超过半数的专家确定为“是”,则直接将该项目判定为“较差”,不再资助。
2、“主要指标”实行评分制,不设置各二级指标权重,各评委对照该项目的合同书、“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自评估报告表、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自己的判断给各条目评分。根据项目执行所处的阶段的不同,请分别重点检查:
(1)2007、2010、2012年立项项目,重点检查一类指标中的“临床试验的进展情况” ;
(2)2013、2014年立项项目,重点检查一类指标中的“临床试验的实施情况”、“CRF记录与资料管理的规范化”
(3)2015年立项项目,重点检查一类指标中的“科学问题是否选择正确”、“5010计划项目临床研究的规范性”
“主要指标”最高为85分,最低为0分。
3、关于“上一次评估意见处理评分”。专家根据自己的判断给予一定的得分,最高为15分,最低为0分。所有评委的平均分为该项目得分,直接加入到最后的总分中。
4、本次评估成绩=“主要指标”得分+“上一次评估意见处理评估”得分。
七、各二级单位准备工作
各二级单位根据以上检查清单准备现场检查材料,请肿瘤医院、一院、二院、三院安排会议室作为统一放置现场检查材料的会场(使用时间:12月30日下午13:00—下午16:00),并于12月28日前告知我处。
由于部分单位项目较少,考虑到现场考察的时间问题,请眼科、口腔、六院3个单位现场检查的资料于12月30日(周三)上午8:30前统一带到北校区科技楼第三讨论室以备检查。
联系人:蔡南乔
联系电话:87333941
科学研究院
2015年12月24日
附件请参考“阅读原文”